答:1.申请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东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2)申请变更的目的和必要性;(3)申请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
2.股东(大)会决议。
3.申请变更的企业出资人提供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截至会计基准日的财务报表;申请变更的自然人出资人提供个人资产和收入情况证明。
4.资金来源说明。
5.申请变更的企业出资人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或相关资信证明;申请变更的自然人出资人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报告。
6.申请材料中涉及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出资人的,若为外国投资者,提交材料须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若为港、澳地区投资者,提交材料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并分别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若为中国台湾地区投资者,提交材料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
7.各股东签署的出资人承诺书。
8.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审慎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