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其他任何地方、机构、个人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或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或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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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 | 成文日期: | 2014-05-19 |
名称: | 请问在深圳合法的贵金属交易场所有哪些?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4-05-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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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其他任何地方、机构、个人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或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或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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