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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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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4-10
名称: 创业投资企业到金融办进行备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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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企业到金融办进行备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发布日期:2017-04-10  浏览次数:-

  进行创投备案需提交以下所有材料:

  (一)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及相关附表。附表包括《创投企业基本情况表》、《创投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创投企业资本来源情况表》、《创投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创投企业从事创业投资情况表》、《创投企业股本退出情况表》等。

  (二)公司章程等规范创业投资企业组织程序和行为的法律文件。

  (三)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四)投资者名单、承诺出资额和已缴出资额的证明。

  (五)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

  (六)所投资企业投资合同的复印件及实投资金验资证明等相关材料。

  由管理顾问机构受托其投资管理业务的,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管理顾问机构的公司章程等规范其组织程序和行为的法律文件。

  (二)管理顾问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管理顾问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

  (四)委托管理协议。

  材料格式:

  1、采用标准A4规格的纸张,双面打印,左侧胶订,一份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

  2、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表格、补充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3、原则上均要求中文书写,如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是以外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4、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