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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6153D/2025-0029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10-31
名称: 小额贷款公司满足什么条件会被认定为“空壳”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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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满足什么条件会被认定为“空壳”公司?

发布日期:2025-10-31  浏览次数:-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第四十四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空壳”公司:(一)近六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二)近六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三)近六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