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投资企业申请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创业投资企业成立已满5年,实收资本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是否符合备案条件?
发布日期:2025-09-30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6153D/2025-0025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30 |
| 名称: | 创业投资企业成立已满5年,实收资本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是否符合备案条件?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30 | |
| 主题词: | |||
不符合。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投资企业申请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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