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空壳”公司: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空壳”小额贷款公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2-11-02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6153D/2022-0063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30 |
名称: | “空壳”小额贷款公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11-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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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空壳”公司: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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